「沒說不不等於自願」人本控台師女足抽血案權力不對等 喊話修法

台師大女足抽血案起訴周台英,吹哨者簡奇陞表示,學生更在意事件能否促使環境改變,讓類似事情不要再發生。人本教育基金會則質疑法律保護不足。(資料照)

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偵結,台北地檢署今(30)日依詐欺、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、侵占等罪起訴前教練周台英,但強制罪及不具醫事人員資格者替隊員抽血部分未起訴。人本教育基金會今晚發聲明表示,「沒有明確說不,不等於自願」,研究抽血的風險也不會因目的不是醫療而降低,認為現行法律對研究採血存在保護缺口,要求衛福部、國科會研議修法。

針對強制罪不起訴,人本指出,檢方認定查無周台英以強暴或脅迫逼迫隊員抽血的具體事證,但不起訴書同時記載,部分隊員內心對抽血有害怕或抗拒,有人因學姐及其他隊員均參加,認為自己也應配合,或曾聽聞學姐因不願參加遭教練責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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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本表示,不起訴書也肯認,周台英身為教練,可評定隊員「專長學分」,與隊員具有權力不對等關係,要求隊員進行實驗「或有不當」。人本強調,當學分、上場機會都握在同一人手上,隊員很難開口拒絕,「沒有明確說不,不等於自願」。

人本呼籲補足研究採血漏洞

人本也不認同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研究採血的不起訴理由。檢方依相關函釋認為,研究計畫人體抽血採樣非屬醫療行為,即使由未具護理師或相關資格者抽血,也不違反醫師法;衛福部雖曾說明抽血屬醫事專業技術,應由受過相關訓練且具有效執業執照的醫事專業人員執行,但「人體研究法」並無相關刑責規定。

人本直言,「針筒不會知道有沒有醫療目的」,同樣將針頭扎進靜脈,風險不會因為目的是研究就比較低,受試者承擔相同風險,法律保護卻出現缺口,呼籲明定研究採血人員資格及違反時的罰則。

人本另指出,起訴書記載,周台英自2021年至2024年間,以「繳回受試者測試費作為女足隊隊費」為由,指示隊員繳回受試費,共收受129萬3000元;另有未實際受測或出國不在台灣的隊員被列入受試名單。

吹哨者盼翻轉球隊威權文化

吹哨者之一簡奇陞表示,檢察官曾詢問學生是否要對周台英提出告訴,但最後都沒有提告,「刑事本來就不是我們的目的」,更在意事件能否促使環境改變,讓類似事情不要再發生。

人本表示,案件反映球隊長期存在的威權文化及權力不對等,要求運動部、教育部提出具體改善措施;教育部、國科會清查尚未檢視的相關研究計畫;衛福部、國科會研議修法,補足研究採血的法律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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